法院判决下达了.但执行庭不执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40:23
离婚案件.判决下来女方抚养孩子.我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财产分割后女方应该支付我5.1万元.

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今天来电居然告诉我女方拿出月工资收入证明只有2000元(我很清楚知道女方已经把财产转移.并且收入也绝不仅仅只有2000元!).所以无力还我5.1万元.然后说要分期每月还我200元.而且从我应该每月支付的300元里抵扣掉.也就是说我每月还要给女方100元?!

我跟执行人假设,如果我说我也没钱,我提交一个月900元的收入证明.我也没办法支付怎么办?执行人员居然口头告诉我说她会去我单位调查.但我问她为什么不去女方单位调查的时候,她回答我说她就是相信女方只拿这点钱.而不相信我一个男人只拿900元?
我想问:
1:这样的情况民事232条里的要支付执行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适不适用?
2:如果我不服这样的执行结果,我应该怎么办?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呢?这实在是不合情理!
3: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执行人员可以这么随心所欲的没有任何前提的判定和执行吗?有什么部门是可以监督,监察这样的行为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

请求帮助,谢谢各位了?

可以要求支付罚息。执行一般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执行庭的人执法不力,你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投诉。请看我给你的留言。

1,你有能力开出一个月900元的收入证明,并让你领导帮你说是这些
你也不用支付
2,就算女方月工资收入证明只有2000元,也不可能只出200元,国家规定抚养费要月工资的30%,起码600元
3,不要和执行庭吵,你认为绝不仅仅只有2000元的话,你是去调查,提供证明的,执行庭是执行庭,不是调查庭

判决下达二年多了,执行厅不执行怎么办

执行难上全国法院存在的难题,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超级上访告状,向法院施加压力。这办法很好,好多问题不是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了,而是能过上访解决了,很管用的,看你的脸皮多厚了,你要是在基层更适合了,要是在大城市也管用的。现在的社会稳定第一。上边对下边的上访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