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发生公伤了应该怎么做?如何索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40:44
我的老公在日本发生公伤了,现在在医院住院是左腿大腿骨折,现在他因为没有和会社签第二年的合同,他们的合同是10月15日到期,本来是10月9日要回来结果在10月1日发生了木板倒塌把他的腿砸断了,他现在的住院费用说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但是那以后他是否可以要求公伤赔偿呢?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那他如果以后回国他所在的会社是否要给予赔偿呢?我现在该怎么做啊?好愁哦!

首先对你老公的遭遇表示同情,并祝他早日康复.
在日本,工伤的认定不是当事人说是就是的. 首先你要确认几个方面:
(1)是不是在工作时受的伤? (2)当时是否在工作合同期内? (3)医院的诊疗记录有没有保留好?
如果以上三点都是肯定答案的话,那么根据日本国民法规定,雇佣方应该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这个说法应该是成立的,但是具体到裁判所审理的话,还是很繁杂的。(在日本打官司据说很麻烦,日本人一般情况下都不愿闹到那一步)不过你老公既然是受害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先和日本的公司协商解决吧。

1、国内派遣公司应当为他购买工作保险。
2、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
3、如果是个人在日本工作,则要根据日本法律处理,建议咨询日本律师了,因为各国的法律是不一样的。

1、督促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本人和家属可以自行申请

2、工伤认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然后向社会保障部门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