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不合理,如何走法律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18:31
目前,对方还没有出院,交警电话打来,还要打3万元,并且有很大的替对方说话的嫌疑!再加上对方硬说是我追尾造成的事故.但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者,都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看到对方摩托车开在我前面,并自己撞到绿化带上,人才受伤的.

我是一个打工的,因为图方便,私自开了厂里的车去买东西!

现在交警说要我付全部责任,我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以下是事故过程和我画的现场图:麻烦专家提供帮助!

这个是我画的事故现场图:http://yyjjjmmm.blog.163.com/blog/static/15755608200891110440796/edit/

整个事故过程:我驾柳州五菱双排车,在右侧慢车道大概是40码速度3档行驶,快接近右转弯的时候,我提前减速到20以下,并挂1档.这时右侧摩托车飞快超车过去(我估计速度至少在40以上)没有碰到对方的车,我看到对方车子直接擦在前面的绿化带边,车子翻了,人碰巧撞上了绿化带上的石头墩上,同时我车弯进了弯道.我马上停车报警(120.122)可能当时我也害怕,报警说成了对方车碰到了我车上(由于心理害怕,总把责任推给别人吧),可是交警来了,我才把刚才的过程说明白了.
事后去交警队录笔录,交警说我不承认碰到对方车子,和我报警录音不同.扣车要做检测(不知道能检测到什么?)
现在交警说要鉴定车,需要我另外交钱吗?一般鉴定车的费用是多少呢?据说是送到杭州鉴定的!

对方摩托车是超我车的,从右边超车,我记得好象他左胳膊肘稍微碰了下我的右后视镜.这个算接触吗?

交警处理事故时,通常对没受伤的一方稍微凶点,未必是出于偏袒对方。主要是怕受伤的一方情绪激动,闹起事来对谁都不好。

交警打电话来要3万元,想必也是对方家属的要求,这个电话不得不打的,理由同上。其实赔偿应该是治疗结束后赔偿的。没有规定治疗期间必须哪方垫付,你不给他对你也不能怎么着。

我不觉得,碰擦不碰擦有什么区别。关键问题是你们谁超谁的车了。

从示意图看,你们两车挤到一条车道里去了。这是不允许的,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它超你的车不能跟你挤一条车道,而是应该从旁侧的车道超。反过来,你超他也是。

所以只要能证明谁挤车道超车,谁就是有过错。没错的一方无责任,有错的一方负全责,很简单。

最后,事故经过照实说就行了,你看上去也不像会说谎的人。

首先要搞清楚你的车身与他的车是否有碰擦,看车上有无擦痕。
然后搞清楚摩托车证照齐全否,若无证驾驶就另论了。
再次,鉴定车是要花钱的至少200以上,三天后出结果。主要鉴定转向灯,刹车和转向。
有一种可能性:如果对方证照齐全,只是用胳膊碰后视镜,可能是碰瓷儿的。
无论如何,事实如你所说你就不会负全责。

有一个问题是关键,你的车到底和摩托车及伤者有没有接触?只要没有接触,你完全可以不负责任。而一旦接触,尽管是他先自己摔倒的,你也逃不了干系。

还有一个提醒,在你没有支付能力时,车辆的所有权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工厂逃不了干系的。

对交警处理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交警其它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以上所有再不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交警处理不服向公安局提出复议--对公安局复议不服向法院起诉公安局

1.你画的事故现场图看上去非常专业,可惜,缺乏最重要的一个元素,那就是数据。比如路宽,特别是接触点到路口的距离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