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非正常关闭的法律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46:48
我原来是一家在外省的有限公司的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当时注册的负责人是我。但是一年多前我就离开了,知道最近工商所的人打我电话才知道他们的分公司已经关闭了。但是一直没办过工商也税务的注销。

我去办理税务注销的时候,税管员说要先罚款,因为分公司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没有报过税了,要处罚,然后办理恢复,然后再能办注销。

我想问的是我能不能不理这件事情了?如果我不去注销,对我的个人信誉有影响吗?对原来外省那家有限公司有没有什么大的处罚?

多谢大家!!
谢谢科南老兄的回答。

还想补充问一下:分公司一直是不经营的,也不开票,报税的时候也就是报一下员工的所得税。我了解了一下,我离开以后的确他们就撤消了上海分公司。而且上海分公司的执照现在也过期了。

这样的情况下外省的那家总公司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再次感谢!!

放心吧老兄、这一切和你没关系的、在那个公司你是个有权利的人、但同时你又是一个没又任何责任的人、就是说一个分公司的负责人只对一些合同与帐目来往说的算、但是你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