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和3个人打架算斗殴么(对方挑起对方先动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3:07:37
我朋友1个女的被人打了下,我们上去说他们又先动手,结果3个对三个打起来了,后来我们报的警,双方都没什么事,我们要简单的赔偿,他们不同意,派出所个打五十大阪,说我们是斗殴,如果我们被打不还手就较被殴打,还手了就叫斗殴,(我挺奇怪的 )说如果不算了话给他们拘留十五天,我们拘留十天这样对么?还有派出所可不可以随便的拘留我,行政拘留不是说要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行的么?谢谢

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派出所是没有权利拘留的,但是拘留证肯定是通过县局法制办出来的,程序上一般不会有问题。

你们的行为可以算作正当防卫,但是必须要举证证明的。不然肯定会作斗殴算。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派出所不是随便拘留的,如果有违法需要拘留处理的,他们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即局长审批)报请拘留的,没有违法程序。

如果对方却是构成故意挑拨,应该以故意伤害诉讼,但是一般这样的情况都定打架斗殴

如果你们不能证明是正当防卫的话,派出所是可以拘留的,他补一个拘留证就可以了,请先看下我给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