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女人,我爱上一个未婚男人,现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56:54
我还年轻

没什么不现实~!

只要你们两个人都彼此信任,彼此相爱就OK!

最主要的我感觉还是你们是否都很在意这份感情~!

只要你喜欢他,把握机会,不要让等错过了再一个人后悔~!

看对方能否接受你的过去咯.
能接受的话,可以试着相处呗~~
等你年纪大了,就会觉得跟谁过不是过?年轻时候那些唧唧歪歪的"伪高尚"情节早被生活消磨光了...

爱上一个人没有错啊,关键是看那个男人爱你吗?男人爱你就现实不爱就不现实

我个人空间的文章: 浅论离婚和未婚相结合2008-08-21 13:48在现今的中国人当中如果听说,一个未婚的人和一个离婚的人相结合,那么大家会认为这是一个笑话或是一种道德沦陷。这是因为中国的封建思想所至!我认为这种思想应该有所改变为那些还在被封建思想所掌控的人们注入一些新鲜的血液!
首先我们讨论一个问题,再当今这个全面开放的社会,同居现象随处可见。被称之为事实婚姻或者同居,94年以前我国法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在我国,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亦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被有条件地确认为事实婚姻。”也有的学者认为:“所谓事实婚姻是指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或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亦认其为夫妻关系的客观事实。”例如,一对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在共同生活中双方互尽夫妻之权利义务,在事实上形成了婚姻关系,只是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对这样的婚姻,在习惯上我们称其为事实婚姻或实际上的婚姻。
履行了正常的婚姻程序并符合结婚要求的男女,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成为和法夫妻并在一起同居。这样的婚姻被称之为合法婚姻或者法律婚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婚姻。
那么综上所述,我们对比一下第一种同居关系和结婚有什么区别?无非婚姻比同居多了一本结婚证多了一份法律的保护和制约。假如一对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即使他们根本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从此以后行同路人,也不管其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有没有同居,其仍是夫妻具有婚姻关系。就是我们常说的: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那么这样的婚姻还能称之为婚姻吗?所以这两种婚姻关系在客观实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