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斗殴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05:37
在昨天的下班后的时间。我去我女朋友单位接我女朋友下班。在他们单位的门口停车,他们单位的保安这时候出来了。说我的车不能停在他们单位的正门口,随后我就按着他给我指的车位我去停放在那。但是那个保安还是不满意。前提(保安喝酒上班)。随后我和他发生了争执。然后其保安。就出手打我。我在其被打了几拳之后。挥手反击。把那个保安打了几下。随后他们单位人出来解决事情。并由他们单位人报的警。那保安看单位人报警了。就自己躺下地上装死!!随后我们被叫到了公安局做了笔录。那个保安现在还在医院住着。但是病情一点都不严重。明显就是装出来的。我女朋友也去医院做个调查。那个保安根本就没有病历。也没有住院的证明。但是,现在事情是。他们单位主动去找到我的单位。要求我给他那位保安出医药费。并说什么大话说。还要让我负法律责任。我想请问下。我是在处于自卫的情况下才还的手。我这个事情应该算是自卫吧?再一点,这个事情。我本身是在下班的时间内发生的这个事情。和我们单位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吗?为什么还要去找我们单位要求赔偿呢?我也学过点法律。但是我没处理过。这个和单位撤上关系的案件。请问哪位高手能出来帮解释下。谢谢。。请说的详细点。

一般会认定为斗殴,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与你们单位无关,即使是上班时间也与你们单位无关。赔偿费用是用相关单据支持的,他没有病例等单据没法获得赔偿。请看我给你的留言。

根据受害者伤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打架斗殴
违反制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单位没有关系。

报警了么,是不是自卫要看警察怎么说,如果自卫那么你不用赔偿。但是批评教育跑不了。
不是自卫的话,赔偿损失,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