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赃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04:01
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做电脑生意的,经营 卖新电脑,也卖二手电脑。。
也收二手电脑!配件!!!我天天都收,请问如果卖的人的东西是偷来的!(我不认识卖的人)!我应该受法律责任吗?如果警察带小偷来找我!我该怎么办?或者怎么说
那如果我不承认我收过行吗?

你应该审查它的发票等一切合法的证据,否则如果出事,你应该返还原物,损失只能找小偷赔偿

买卖时用合法的票据,按合理的价格就没问题。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注意二点:
1、有没有票据。
2、价钱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
如果没有票据、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就可以推定你明知是赃物而收购,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是按正常价格收购,二是,关于此电脑的买卖凭证齐全。则你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否则,你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注意二点:
1、有没有票据。
2、价钱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
如果没有票据、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就可以推定你明知是赃物而收购,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承认收过?东西都在你店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