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45:35
事故造成二死一伤,车辆是出差当地接待单位提供的,当时正由工作地点返回住地途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是在出差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遭遇机动车事故发生的死亡,如果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已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下,亦应当认定为工亡。

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关于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人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