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 朋友欠我钱,打算起诉他,请问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0:15:16
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大二刚开学的时候(2007年9月份)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然后介绍了自己的一些同学来住,收费和学校住宿差不多,因为有稳定的网络接入,他们大多都乐意过来住。当时有一个关系还可以的同学(以下简称王某)也一起和他们过来住了,当时说的是住一个月,玩网游。也就在这刚开始的一个月里,我跟其他人签了一年的住房租恁合同,住宿费为1800,加上我提供的床铺和桌椅费差不多150,除了王某以外,其他人都交了这个钱。后来他就一直住下去了,也没说给钱的意思,10月底我就跟他提了在这里住得交钱给我的事,他当时也答应了,说没钱,但又不肯跟我签合同,理由是当时他进来住的时候我没跟他签。我没有办法,因为大家都认识。在他住在我房子期间,他也跟其他人一样交水电费和网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之后跟他商谈过多次未果,2008年4月份我答应他从将近2000的费用降到1000,还给他免了床铺和桌椅费,在4月后的除电费外的其它费用,即水费和网费,网费为每个月所有人平摊,意味着我帮他出他的那份网费。因为水费没有多少,我4月份已经交足了。我们商量后他给我写了欠条,写的是欠我1000元,于2008年10月1日和2008年12月31日分别还我500元。
4月份我被学校选中去美国参加一个项目,6月11号的机票,在我离开北京的当天,他们发现网停了。因为平常都是我负责收钱交费的,我走后他们就少了一个人分摊这个费用,而且王某的网费也是由他自己出的,因为我不在国内,无法帮他出这钱。我于10月1日回到北京了,他们已经搬出去了,遗留两个月的网费没交,我自己掏钱给交上了。
10月14号我给他提出这事,他在QQ上表态不给我钱,理由是当时4月份的时候我口头答应他除电费以外的水费和网费我帮他出,如果我不出的话,欠条就作废。而我6用份去美国的当天网停了,他们凑钱去网通续费了,王某认为我没有履行当时说的帮他出钱的协议,我破坏了协议,因而成为了他可以拒不还钱的理由。还说4、5、6月份的网费我没帮他出,让他出了额外的钱,可事实是6月份是不可能交的,网通的宽带属于后付费,可以缓两个月交钱,况且我回国之后交了他们最后两个月的网费,而没让他们包括王某出钱,所以我不存在没给他出网费的情况。当然这也只是对当时口头协议的事实补充了。
说得比较复杂,只是想追求法律的严谨性。我手上的有力证据是

1、你说的应是“支付令申请”如果写,因为公民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支付令却是要由法院在审查申请后再发出的,也就是说:支付令只能由法院制作。

2、如果你再看看《民事诉讼法》第192-194条、民诉意见第215条,就会明白你的事情并不适合申请支付令,因为:(1)申请支付令要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纠纷、债权已届清偿期并且数额确定、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等。
(2)而你们之间对于欠款是不是1000元还有纠葛,即使你申请了支付令,他如果提出你们之间还有其他纠纷的异议,支付令就失效了:100元的申请费会让你负担、你只能另行起诉,这不是白花100元吗?

3、“如果是我这个事件的话,那是不是这100元申请费会让王某出?”:他现在还在与你争辩,到时支付令送达约他时他会不提出异议吗?如果他不提出异议:这100元执行后可能由他负担;如果他异议:就是你负担了(由申请人负担)

4、建议:
(1)1000元对学生来说不是小数目,但对法院来说却不大了,你如果起诉,要考虑一下诉讼成本:诉讼费倒是没有多少(因为标的额少),但审理时间可能至少3个月,如果你们争议大的话适用普通程序,要求是在6个月内审结。你作为学生,时间是否能保障(也不是几个月中每天都要去法庭,可能开庭就是几天的事,但要拿到结果需要几个月)

(2)起诉之前,你应把你们之间的那些“口头”约定固定下来作为证据,因为口头约定如果他不承认、你再找不出其他证据就不能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了。方法是:你可以再次找他谈,然后把他的话录下来、再找其他同时租住的知情人来作证就行了。把你交钱的收据保存好。
(3)有了证据后,你可以写好起诉状(网上有模板,你可以搜一下),带上身份证、证据复印件,到法院立案庭去请求立案。

说得太复杂了,越看越糊涂。
有欠条就行了。
起诉。提供欠条,就赢定了。
不需要悬赏100分,有10就行了。

根据你所叙述的意思,我理解是你的这些朋友包括王某,在你所租的房子里住一年的住宿费是1800元,再加150元;其余水,电,网大家平摊;王某特殊:他只给1000元,而且你还帮他出网费!当他搬出后,就不给你那1000元了。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