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担保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59:00
有个公司要录用我,但一年之内要签订担保合同。这个担保合同有什么作用?会不会影响正常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担保及担保合同的定义理解保性质

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担保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