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家庭是否该享受低保户待遇或其它民政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12:55
一个农村户口册上只有两个老人家名字:
其中男72岁,当他7岁时因患上脑膜炎导致上肢关节弯曲不能活动,现在又患上脑血栓,现已卧床两年;女71岁,经检查确诊为白内障,几乎丧失劳动能力。
他们有一个儿子是当教师(国家正式职工),他的户口是一个独立户(因父母是农业户口),但是儿子依然尽养父母的职责。
请问:这两个老人户是否该享受农村低保户或其他民政优惠待遇?
(备注:户籍是贵州省从江县)

按低保的政策,要看子女的家庭收入是否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一个超过当地低保水平百分之多少的标准,比如说150%,就视为有赡养能力。

超过标准但是经调查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临时性生活救济。

好像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