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一个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9:48:33
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那么这个提前是怎样来定义的呢?
例如我是11月3号开始算的,然后我20号觉得不爽.想辞职,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走人而不需付违约金呢?
我就是不明白这个所谓的一个月是怎样来计算的.
是另一个月开始算起?还是从我说辞职开始算起?
如果我辞职了.他会不会扣除或者不给我发我应得的工资的?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从你交辞职报告开始算,要给单位时间找人来接替你的工作,或是交接。工资最好是当面说清楚的好。理论上是结到你交报告的前一天,但很少有单位这么做。

提前一个月啊。你要给公司,再招人员的机会,要对工作负责,你突然消失了,因为你的消失给公司的损失谁来补?

应该会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