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02:43
打扰了,,我哥哥在福建打工在国庆那天老板不发工资不放假。我哥哥就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就落实情况。厂里的老乡说是劳动局透露是我哥哥打电话投诉的.老板知道是我哥哥投诉就报复一分钱不给把我哥哥开除了。我哥哥找老板结工资老板就叫保安把我哥哥赶走。我哥哥一时冲动回到宿舍就换好衣服那着刀去找老板把老板砍成重伤。现在我哥哥被关在看守所。我想问劳动局该不该透露是我哥打电话投诉的? 打扰了

对你哥哥表示同情。
按照你上面所述情况,区劳动局是没有责任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经把投诉与举报分开了,投诉是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举报一般不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任何人都可以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只规定了劳动部门要替举报人保密,但由于投诉涉及到投诉人的利益。要查清楚投诉内容或责令单位改正行为,必须有具体的针对人,也就是说改正拖欠工资对象必须是投诉人,而不是其他人。因此,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是针对投诉人,所有调查都要以投诉人诉求为主,单位肯定是知道投诉人情况的。
所以打人的主要责任应在用人单位,如果你发现劳动局有人故意将情况报告给用人单位而不处理你哥哥的投诉,你可以向他们的领导或上级部门或纪检部门反映。仍然没有处理你投诉,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劳动局对你哥哥砍人没有责任,但他们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该有责任为你哥哥举报一事保密!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老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