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在那里‘?‘‘十万火急‘‘ 急需律师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32:11
我现在租了一处临街房子做生意‘‘‘但是出租方却没有和我签定任何协议这样他属于犯法吗‘‘原因是房子的产权不是他所有‘‘‘属于某单位的产权‘‘‘某单位也没有委托或授权给他出租‘‘‘他在某单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出租给我‘‘‘而我却没有受到任何保护‘‘‘每月收取我600元租金‘‘‘但4个月后却无理要求租金加到1200‘‘‘租金加那么厉害合法吗?请问通过以上概述‘‘‘他犯了那些法?我可以起诉他诈骗我租金吗?我可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我不想搬离这个出租屋‘‘‘

1、关于租赁关系是否有效的问题,现在无法确定。要看产权单位是否同意(事后认可也可)。如果产权单位不认可,租赁关系无效。你只能搬出,如果产权单位认可,还是可以有效的。

2、在租赁关系有效的前提下,双方无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租期,任何一方可以随时结束,只要提前给对方适当时间准备即可。
对方现在要求加租金,如果你不同意,对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你很难有权继续承租。

1、没有合同权利义务无法固定。
2、要么你搬走,要么接受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