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这个是自卫还是殴打他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18:07
先动手的就是没理,不走法律就是违法,打官司你不会输的
兄弟,你应该告他们。
第一他先动手的,就算不是,他又叫人来打你,这个意义就变了!
你可以咬住这一点,他又叫人来打你!
现场应该有人证明的..如果他先动手打.并叫人来打你..
你出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成立正当防卫..而且也没有超出什么特别的限度.故你可以不负任何责任.
下面是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知识..认真学习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五,必须有防卫意图的存在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
1、 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 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 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 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 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 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朋友,一切都要讲证据,有证据你就好办了,警察办案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