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18:39
有这样一件事,希望大家帮忙回答一下
某单位下属劳动服务公司,管理人员私自买了一本空白支票,在上面加盖了服务部的财务专用章和自己的私章之后,分很多次提款,把账户上的钱一共六十多万全部提走,此人是单位的临时工,现已被辞退。
单位领导在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服务部成立至今一直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该部门所用公章应为此人私自刻制,并不具有法律效应。
我想请问一下,在此部门根本不成立的情况下,账户上的资金被转走应该由谁负责,银行是不是应该负有责任。
请大家一定要帮帮忙,谢谢了!!!

这应当是一个独立经营核算的服务部,在当初开户的时候,是有很多条件的,比如要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的身份证等,没这些银行是不开基本账户的.
这个独立核算的服务部,既然取得了开设基本账户的资格,就说明相关的手续是合法的.因此,银行不负相应的责任.

单位,单位的临时工负责

不用银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