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有没有权利口档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04:16
我是08应届毕业生。毕业的时候按照正常的手续签了一家公司。毕业到公司工作以后,户口档案都是按照正常的程序,由学校派遣,落到了公司。但是我没有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现在想跳槽。从毕业来到公司,没有跟公司签过任何协议或合同。我想问公司有权利扣我的档案吗?如果公司不给我档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不要复制粘贴。您能查到的,我基本也可以搜索到。谢谢~~答的好有追加。

1、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尽管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你最好通过递交辞职报告的方法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你这样就是合法的了。
2、你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辞职,单位无理由扣留你的档案,扣押档案要受到处罚。劳动合同法以下条款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1、“没签合同有没有权利口档案?”:没签合同也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2、“公司有权利扣我的档案吗?如果公司不给我档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不管是否签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扣押劳动者的档案。
(2)如果公司不给你档案,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单位因为拖延给你办理档案和户口社保等事宜给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你的损失。

依据是:
(1)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