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间无书面赡养关系的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38:15
我的叔父婶娘无子女,由我负责赡养婶娘13年安葬入土,赡养叔父17年安葬入土,叔父去世前与他人结婚7年,配偶今健在,请问现在我对现在的山林土地的经营权是否有继承权?如无继承权,是否可申请经济补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是可以作为对被继承人承担 较多赡养得人,可以获得部分遗产。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可以补偿

没有继承权,除非形成过继,但你没有。
你婶去世了,所有遗产归你叔父继承,叔父去世了,他的遗产由你继婶继承,这是法定继承。
你尽赡养义务,他们可以遗赠给你,在分配时你也可以得到部分补偿,但不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