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问题(高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56:39
问题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不能解释钱的来路.这种情况形成了犯罪吗?
问题二:假如某人的公司经营不善,却有巨额财产,这种情况是否形成犯罪.
问题三:我听说香港有个珠宝大王,挪用自己公司的公款形成了犯罪.这个我也不懂,自己的公司,钱怎么用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这方面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是否不一样?
其实可以把问题二和问题三综合起来说...

(这200分似乎不好挣啊,问题蛮多的....不好意思了~-~)
问题二是什么罪?

问题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不能解释钱的来路.这种情况形成了犯罪吗?
:无罪。
问题二:假如某人的公司经营不善,却有巨额财产,这种情况是否形成犯罪.
:不直接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无法证明其有其他犯罪,无罪。
问题三:我听说香港有个珠宝大王,挪用自己公司的公款形成了犯罪.这个我也不懂,自己的公司,钱怎么用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这方面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是否不一样?
:香港的法律与中国大陆不同。

1,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该犯罪,也没有义务解释钱的来路,但如果这个人担任过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或被授权为国家办过事情,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就有义务说明了。比如,农村的村长,本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在受政府委托管理抗震救灾扶贫款项时有贪污受贿等,就按照国家工作人员论。

2,第二个问题,公司经营不善,但没有证据是他侵吞公司财产的,他再有钱,也不能构成犯罪。如过有证据他侵吞公司财产,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是国有公司,就可能构成贪污受贿等罪

3,第三个问题你不明白有情可原,法律上讲,公司没有所谓自己的公司还是他人的公司,公司就是法律上的一个人,所以叫法人,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和个人是没有关系的。当然,自己要从自己公司分红,法律是允许的,但要履行相关的财务手续,同时要依法纳税。同时不能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补充回答:问题二的罪名,如果是国企,可能是贪污或受贿,如果不是国企,那么可能是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问题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不能解释钱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