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怎样开具可抵扣税额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56:02
公司刚刚成立,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公安局已备案,现在怎么才能开可以抵扣税额的发票?

1.是不是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只能开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2.有人说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上盖抵扣专用章还是什么开票专用章的,下家就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是不是这样的,如果是,这个章应该怎么去申请,难不难申请

3.听说国家现在限制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可以抵扣税额发票,而且只能开给同一法人名下的厂,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每个地方的政策也有很大不同

问题比较多,希望能回答的详细些,满意的话追加,多谢大家了
也就是说只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才能用来抵税,而普通发票不管是不是盖了那个专用章都不可以用来抵税的,是这样的么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一、 销售废旧物资的一般纳税人
(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以下简称“一机多票系统”)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必须通过一机多票系统的专门模块开具,具体路径:“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废旧物资发票填开”。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税率栏填写零;
(二)税额栏填写零;
(三)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
( 发票的抄税、认证,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抄税和认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操作基本无异,无需区别处理。)
二、(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其开具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如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照(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只能开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2.不是这样的,应该去申请,不难申请

3.不是的?每个地方的政策有差别

(一)税率栏填写零;
(二)税额栏填写零;
(三)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
( 发票的抄税、认证,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抄税和认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操作基本无异,无需区别处理。)
二、(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其开具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如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照(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