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企业还用交纳土地税吗?交多少?停产后的有偿使用费怎么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9:12:20
企业停产有4.5年了,一直也没去税务部门交任何费用,也没到有关部门报停产或倒闭,

企业关闭、撤消后,其占用未做他用的,经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如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或企业重新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你可以看这个文件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1989]140号
但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80号有进行了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的部分内容做适当修改。即:取消《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九条“企业关闭、撤消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综上你现在不能免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