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和乱扣工资,找劳动局该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17:45
嘉兴安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招聘的业务员从来就没有拿到过提成,公司的业务提成办法形同虚设,老板采用分散业务员的工作等办法,作为不发提成的理由。而且每月的工资基本上都不按时发放,甚至最多时拖欠过4个月。最别出新意的是,承诺的每个月的工资中的20%扣除,声称作为员工年底考核奖金。以此来限制员工的跳槽。全公司80%的员工都是今年新进的,而且碍于工资扣掉了,想辞职而不敢辞职,请懂得相关法律的大虾指点迷津。

员工可以聚在一起联名申请仲裁。
仲裁内容:
1 未签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2 被发扣除的工资;
3 补偿未交纳的社保费用;
4 提请辞职,并要求赔偿金。

胜诉机率90%。

提成是根据业务量来算的,你只要有相应的业务量,就可以向公司主张。至于拖欠工资肯定是违法的,可向劳动局投诉。至于是否确定为扣工资作年终奖,要看你们合同中如何约定的,无论如何发给你们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至于辞职是员工的个人权利,不影响其工资发放。如有违法行为之处,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证明由劳动关系,即克扣工资的事实就可以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多联系一些要辞职的人,扣的钱欠的钱都能要回来的。你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根据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你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公司的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具体参考法条如下:(如需进一步帮助 联系jyj21@tom.com)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解析】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