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会提问题:早恋有弊,如何提问题难倒对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15:10
我方是有弊,对方是有利。我如何提问题呢?

参考:既然你们说早恋那么好你们为什么不恋一恋呢?

还有别的没?在线等

楼主若出此言,我做评委,先减你5分
此乃吵架,不是辩论用语。我如果是正方,就会这么说:对方辩友如此拘泥于事实胜于雄辩,须知良药苦口利于病,并不需要赞同的人先找一场大病来生,然后将苦药服下,待得病情好转,才能证明此言有理。
早恋是一个社会问题,楼主又身为反方,已经占了莫大的便宜,此时应该拿出强者的风度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否则太过尖酸刻薄的话,会将听众的同情心推到正方那里去,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局面。
房祖名主演的电影《早熟》不知道楼主看过没有,那里面对早恋问题的剖析是相当到位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两方面都还未成熟,此时过早涉及恋爱容易造成身心创伤。
如果早恋双方是认真的,那么恋爱之花必然结出婚姻之果,尚未脱离家庭温室的雏鸟,那稚嫩的羽翼又如何能够承担养家育儿的重担?
如果早恋双方只不过当是一场游戏一种情感实习,须知你们心理尚未成熟,情绪如六月天空般阴晴不定变幻无常,连成年人有时都难以承受的情变之痛,你们又如何去消解派遣?
就这样把所有可能的负面后果列举并分析一下,一副关心对方的样子,声情并茂,最好把评委都忽悠哭了。
预祝辩论出彩~~
PS:写完之后看见楼上的答案......三句话一个意思——少数服从多数。我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年大家都认为是太阳绕着地球转,您肯定是强烈要求烧死哥白尼的一位喽~~
1.对方辩友认为各学科不妨自扫门前雪,跨学科的知识印证乃是极其荒谬的,不知您可曾听说过何谓交叉学科?建筑伦理学又是何物?
2.对方辩友口口声声社会学,可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之所以存在,不是因为它正确,而是因为它简便。俗话说众口难调,人类社会的利益调节错综复杂,没有根本的对错之分,只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更多的时候,少数服从多数被用来压制正确意见,远如古希腊之陶片放逐法,近有网络论坛的马甲号轮番口水轰炸术。(泛泛地举例而已,旁观诸君不要误会)
3.对方辩友又抬出公序良俗的大旗,大有风俗神圣不可侵犯之意,不知您又可曾听说过何谓“移风易俗”乎?公序良俗,习惯的产物而已,仅与某一时期的社会相适应。须知历史是要不断进步的,社会是要向前发展的,人类文明是要不断完善的。昨天的公序良俗,焉知今天不会成为精神的枷锁呢?难道我们今天还要抱着三从四德寡妇守贞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