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招工未签就业合同,现可否要求公司补办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15:24
我父亲1982年在县企业局下属车队工作(车队司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任何社会保险问题。1997年因公司管理不善,1999年宣告破产,债务转县经贸局。此情况能否要求单位补办社会保险?办理保险可有年龄限制?

1.需要找企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2.整理好你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合同等资料
3.找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提供劳动合同证据
4.破产清算按资产清偿顺序,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等 但你时限过了这久已经过去8-9年 想再追究会比较困难
5.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 看能否办理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

1.要看档案中有无工作经历的记载,
2.1993年前还没有实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政策,但93年以前的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大部分地区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到退休时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3.单位破产了,实体已不存在就不能补办社会保险了,由于当时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破产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将成为遗留问题,到退休时找政府部门解决。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都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