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被发现时规定已经失效,如何适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11:31
某规定2007年被新的部门规章所取代,按照旧规定,应当没收回房屋或补差价,按照新规定只能收回房屋,能否以行为发生在新规定生效前,而适用旧规定——补差价?急!!!!!!!!稀今天之内能回答
应该是这样的,应该以行为时间来判断
可以,法律有一个适用原则就是“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新法和旧法在适用上,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比旧法处罚的轻,那么就应该适用新法。但你从这的这个情况来看。新法一律要收回房屋,旧法还可以补差价,可以看出,新法明显比旧法要重,那么应该适用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