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身份是怎样定义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7:26:49
我是2008年6月底毕业于外省学校,现在档案和户籍已经转回到家乡的市人才市场,请问是否符合应届生的要求?最好能找到国家关于这方面的详细定义,加急鸡毛信,求救!

09年公务员的考试说明中有如下解释内容: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也就是说,如果您毕业以后没有把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而是留在了学校(一般学校给保留档案和集体户口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