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样执行所判的赔偿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0:15
我输了官司,法院判赔给对方8万元,但我没有哪么多钱,无发给他,但我有工作,工资大概1400元,法院会丛我的工资里执行吗?还回给我留生活费吗?我已离婚,孩子归我,生活费是我一个人还是我和孩子两个人的?法院是否还要执行费?是什么比例?是否还有罚金?会是多少?判决生效多长时间后会强制执行?急盼答案.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1、法院会从你的工资里执行。
2、法院必须给你留下必要的生活费。
3、生活费是你和你必须扶养人的,也就是说你的孩子不满18周岁时,是你和孩子两个人的必须生活费。
4、一般的情况下,法院是要执行费的。
5、一般按0.5%的比例收取。
6、不会有罚金。
7、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需要对方向法院申请,申请期限是1年。
是从你的工资中执行,必要费用一定会留,而且留你和孩子两个人的生活费。
执行费用不了解,但肯定不会有罚金。

会,但要保留您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