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包括:战争,立功,生活和爱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54:52
国外的(貌似是美国的),好像是讲一个讲话有点结巴的男的,小时候腿有问题,后来好像是被谁(好像是他妈)鼓励,就能又跑又跳的了(一经典镜头:小男孩跑着跑着,脚上装的不知是钢条还是啥的,就碎了,然后他就能正常地跑了!);长大后参加了战争,似乎是立功了,战争结束后在庆典上发言,说了小时侯的经历(经典镜头:他在最后对他爱的人说"我爱你"还不知是什么的话);后来他有钱了,买了幢小房子一个人过着乡村生活.不久他爱的女人来找他,在他家住了几天就走了,很久以后,男的在异地找到她,她有一个孩子(就是那他的小孩),生活困难,得了绝症,不久死了.他把她葬在家附近的树下,和他的孩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恩,就是《阿甘正传》
  一楼已经很正确了,再给一点补充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巴布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3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