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判断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06:09
1.一般在年末应定期进行财产全面清查.()
2.一般情况下,财产物资应采用实地盘存制.()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入帐.()
4.清查现金时,不允许以借条,收据抵充现金,但有领导签字则可.()
5.无法收回的债务作为营业外支出,无法支付的债务作为营业外收入.()
6.对盘亏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经批准应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的定期和不定期财产清查,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全部清查或局部清查. ()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主要种类折叠编辑本段
财产清查按不同的标志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清查对象和范围分:
1、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 :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
二、按清查时间分:
1、定期清查 :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
2、不定期清查: 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所进行的临时清查。
三按清查的执行单位分:
1、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四)按清查项目分:
1、实物资产清查
2、货币资产清查
3、往来款项清查
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现金的清查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
⒈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2.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