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用孩子的名字买的房子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22:59
我阿姨和她的先生都是再婚.可是孩子是属于我阿姨和她前夫的.由于我阿姨生活的不幸福.所以想离婚,可是他们名下有一套用孩子的名字买的房子.可是阿姨的孩子才12岁.请问下如果孩子还是未成年的话,那这套房子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谢谢大家了.

关键在于房产在你阿姨孩子名下是什么时间,如果在你阿姨与她再婚的先生再婚之前,房产就已经在孩子名下,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
虽然孩子未成年,但他接受父母的赠与或接受其他权益的权利,与成年人无异,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当然包括保护其财产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有权接受赠与等权益,他人不得以未成年人为由认定无效。
因此,如果是婚前就在孩子名下,就等于是其父母赠与其的私产,而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或直接办到其名下,这种赠与已经依法成立且生效。不因其母亲再婚而改变。如果其他人,包括孩子的母亲、继父侵害其权益,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也有保护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义务。
因此,如果孩子名下房产婚前已经登记在其名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在婚后购置,就复杂一些。如果是你阿姨在再婚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或直接办理到孩子名下,那么就涉及共同财产处置的问题。如果另一方不知情可以请求撤销;如果另一方同意,赠与成立且生效,也不能作为共产分割。不知道你阿姨是否是前一种情形。

恩 如果孩子未成年 归夫妻双方财产所有

这个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不是,看孩子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