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开车撞人致死,但对方是夜晚骑自行车横穿公路,这种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08:59
1.我一个朋友开车撞人致死,有一个轻伤.对方是横穿公路,我朋友看到他们时离车不到十米,在车正前方.急刹估计也来不急了,所以就没有急刹车,只是点刹然后往左打方向想绕过去,但车的右前方还是撞上了人.挡风玻璃也坏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2.我朋友也是才拿到驾照几个月,他的驾照会被取消吗?
3.交于理赔,我朋友有投五十万保险,车都是买的全险,这样如果交警判我朋友全责,那是不是就由保险公司全赔.如果责任是我朋友七成,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就只负责我朋友这七成,另三成责任由死者自行承担.如果这样,那我觉得还是判我朋友全责比较好,这样死者家属可以多得到一些赔偿金,赔偿金只要是在五十万以内的话我朋友也不用贴钱,对吗?
4.现在交警队的已经叫我朋友拿了四万元说还不够,死者家属还不肯走,说还要拿钱,各位能否提点帮助意见,交警说丧葬费就要三万,这些钱在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呢?

只要没违法(交法),比如喝酒,无证无牌车辆,不会吊销驾照,但可能会被刑事拘留15日。因为死人了。
我建议你朋友拦全责,前提是首先和受害人商量好赔偿金额,一定要在保险公司的认定范围之内,比如,死亡人员的死亡赔偿金,赡养费,受伤人的误工费,应当在当地的标准范围内,《交通道路事故赔偿标准》,当地交管部门有的文件。不然保险公司只会按当地标准进行赔付,除非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认可,交警的调节书保险公司只做参考。轻伤的医疗费用也是医保范围内的报销。
虽然对方明显违法,但是死者为大,估计你朋友很难不做赔偿的。不要全责,只要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只承担事故所有损失的70%-80%。只要你最后的实际赔付和对应的保险公司的赔付一直,不超出,怎么要责任都可以。

不完全刑事责任

你好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只要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只要不是在特殊场所.比如说高速公路等...机动车就要最少占70%责任.如果你朋友在出事时没有违章和饮酒的话.就属于正常事故.是不会被吊销执照的.

另外.如果你有保险.只要是在保险范围内.都是有保险公司承担的.放心吧.不需要你朋友自己负担的.

另外.虽然你是好心.但是我劝你最好不要让你朋友自己承担全责.还是要根据事实来定.不然以后的麻烦事很多的.毕竟是死了人嘛.

1、被认定事故责任,必须是有过错,而且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比如汽车方面的过错可能是:超速、刹车检验不合格、措施不当(比如避让到逆向车道去了)、未注意安全……
自行车方面的过错可能是:突然驶入机动车道,过机动车道未按规定应推行,在有人行横道线的道路上不走人行横道线,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道路上过马路未避让正常行驶的汽车……
以上需要现场证据,及双方笔录调查清楚,然后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

2、被判刑事责任,肯定要注销驾照。 否则记满12分注销驾照。

3、负事故主责+1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3年以下),不仅仅是赔款问题。看一下刑法第133条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