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我单位已在3月认证,10月退货,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吗?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28:54
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上所列货物退货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可由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申请退货方手续。

如果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购货方没有将发票认证,就没有办法申请开具负数发票了。

具体的手续各地可能不太一样,但到国税机关的征收大厅咨询就知道了。具体的规定如下(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注:现在开票系统已经升级,申请单要在开票系统里生成,把数据导出后到税局审批,需要带原发票复印件和有关证明。不知道你那里是否已经实行。)。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

我单位1月审批的临时一般纳税人,现有一笔增值税进项发票已于3月27日认证, 我单位是商贸企业,进项发票在本月取得了,但经营项目没有这一项,在下月办理增项,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处理 增值税发票单位吨开成公斤,怎么着,我已认证 甲司1月认证了一张已作废的增票,当月未作进项转出,故2月收到税务局补缴扣款单,问收到扣款单如何入账? 公司8月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8月份把进项税交税务局认证,我本月会计处理怎麽做? 请问已认证但不能当月抵扣的进项额放在资产负债表的那个位置啊 一般纳税人转正当月认证的进项票是当月抵扣还是次月 luedzz,增值税进项税的发票我已认证过了,应该怎么抵扣?怎么样具体操作?谢谢! 已认证增值税发票应在几个月以内抵扣完? 3月23号我有一张进项增值税票,六月份再认证晚了吗,超过认证时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