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手续怎么变更,请高手给予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14:29
建设单位起诉施工单位违约,工程停工半年,建设单位另外组织了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但是,因双方根本无法达成合同解除协议,官司一年半载打不完,我的问题是怎样办理施工手续变更,保证可以合法继续施工。不是这个官司怎么打

已进行备案(项目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施工单位应于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备案,应如实填写《建筑业工程项目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一)合同变更协议;

(二)签订的补充合同;

(三)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变更证明。

注:决算价款如超过原备案合同价款,均须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四、工程停缓建或者解除合同的,施工单位应于停缓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工程项目停缓建手续备案,填写《建筑业工程项目停缓建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提交工程停缓建通知书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文件;在工程复建之日起10日内办理复建手续及变更项目登记事项。

五、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更换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施工单位应于变动之日起7日内办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备案,提供下列资料: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申请表》;

(二)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认可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通知》。

六、工程项目竣工后14日内,施工单位应持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办理工程完工备案手续,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总承包合同的顺序依次办理,在竣工结算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注意事项:

1、有关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进一步信息(如《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表》、《建筑业工程项目变更登记表》、《建筑业工程项目停缓建登记表》、《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申请表》、《施工项目负责人任命、变更通知》等)有关管理的文件可以登陆xx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站(例http://njjgc.nj.gov.cn)查询或下载。

2、办理部门:xx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备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