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移送公安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56:38
某卫生局拟向公安局移送一无证行医造成患者死亡案件,公安局要卫生局出具患者死亡与无证行医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

1、公安局的要求是否合理?

2、如不合理,请说明理由。(尤其是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学理解释)

时间:1天,回答充分再加分。
要点:因果关系的证明是侦察的内容还是移送的条件,这个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1.要求是不合法的,
因果关系的证明,是检查院立案后,侦察阶段需要查清的事情,属于侦察环节要做的事,
你们到公安局只需要提供两个重要点证明就可以了,A,此医生确实无证行医,B,患者是在此医生治疗下死亡的。

合理否则怎么能立案呢?

合理

公安局要求不合理;死亡与行医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应该由公安机关侦察确认的事情,卫生局是要出具行医者没有相应资格证的证明,以及存在此行医行为与患者死亡事件就可以了。

1、公安机关的要求是不合法的。这也许是公安机关图省事,或者是欠缺相关知识所致。这种因果关系的认定,必须是公安机关法医鉴定科作出司法鉴定,或者其他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部门作出鉴定。卫生局出具因果关系证明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将来认定事实的证据。

2、因为卫生局只是一个行政机关,不具备这种鉴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