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我货车,对方自行车。责任对半,我有全保,公了。请问他伤好后我个人还要出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44:00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

小型货车路上被撞后对方受伤我应负什么责任? 比如一个挂油包的自行车撞在一个违章停使的货车后边那个自行车撞的很严重是不是是全有责任我要提问 车祸发生,责任一家一半,而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关于车祸责任判定-对方无证驾驶 求助求助!!!:我家人在去年的一场车祸中不幸离去,鉴定书出来是对方负全部责任 我爸爸是农村户口,因出车祸去世了,责任在对方,他们是按农村户口计算来赔偿, 我父亲发生车祸死亡,对方司机负全责,责任已划定,现在车主不调解,这个官司如何打? 2002年我驾驶客车与对面违规驾驶摩托车的人发生车祸,造成对方腿断,~主要责任在对方 我借车给别人出了车祸我应负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去向对方要回车,他居然不里,我应该怎么办。 我雇用了一辆车帮我拉煤,但他在路上出了车祸,对方要求赔偿,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