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内下班的途中受伤.这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9:16

1.属于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属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事业单位可以向当地的人事局提交申请(如果你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事故报告)。
2、人事关系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身份证明。
4、首次就诊病例,出院小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简单过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程序申报)---协商不成,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