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等功荣立者,省十佳青年,据说是复员有优惠待遇请问都有什么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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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最新复员军人安置条例、省政府实施细则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退出现役的军人在坚持政府指令性安置的基础上,采取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补偿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对高级士官和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因战因公伤残的,对进藏、驻港、抗洪救灾的优先安置。多渠道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军地两用人才。鼓励退役士兵、优秀党员班长进村(居)“两委”班子工作。提供优惠政策和相应条件,扶持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兴办第三产业。
安置程序 退伍义务兵,持入伍通知书、单位证明、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变迁证明和有关退伍手续按规定时间报到。转业士官,持省安办接收通知书和退伍有关手续(易地安置的需补充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和单位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安办报到。伤残军人按规定随交随接,及时责成县区落实建房、农转非等事宜。复员干部持省安办报到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安办报到。军休干部(含退休志愿兵),按规定做好接收安置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及时办理医疗护理费、军粮差价、特别抚恤等有关手续,做好军休经费下拨工作,指导军休所搞好服务管理工作。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按有关规定做好接收安置及服务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