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否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6:47:14
因为男方不愿过来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他要求我过去他那边,不知这样是否可以办理离婚?如果可以,要准备些什麽资料和手续?

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是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协议不成,则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得上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得上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

可以的,要准备结婚证、相片(好想是一寸蓝底彩色照)、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具体要问当地行政部门,因为地方政策有所不同。

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