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在规定发放房产证时间内,产权归单位还是个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29:38
我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缴纳全部房款,规定五年后才可以领取房产证,现在单位以我有段时间不在单位工资要求我写退房申请退房,请问这个时期内房屋产权归谁?我可不可以不退房?

房屋的产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权,只有拥有房屋的这二种产权才能从法律上承认你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集资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区别就在于集资房的土地权是归集资单位所有,出资建房的个人只拥有房屋产权,也就是说,当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该集资房的土地时有新的建设规划时,建设规划部门不需要直接和该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人协商土地问题,而且就其房屋的拆建补偿也是由集资单位去和出资人协商。因此,集资房的房产人是不可以对房屋进行转让和出售的(房屋和土地不能分割)。所以说,集资房与商品房实际上是有根本上的差别。

没拿到证就没办法,只能退

集资房属于福利房形式,就算你拿到房产证,在卖的时候也要先征得单位同意才行的...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