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代开4个点的专用发票需要不需要盖章(深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14:39
我们是深圳的一家公司,我们公司上礼拜去去罗湖区国税局,请税局给买方公司代开4个点的专用发票,所有的发票左下角销货单位那一栏,税局都没有盖章,这种票只需要我们公司在右下角备注栏里盖财务章就可以了麽?
右下角盖我们财务章的地方,是不是三联全部都需要盖呀?就是销货方记账联和购买方记账联、抵扣联。

呵呵,税局是不用盖章的,拿回来后在发票右下角备注栏上盖上公司的财务章或是发票专用章(这个一般纳人税才有的)就OK了。再提醒下,再给客户之前一定要记得盖章哦!

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都可以。
给对方(购买方)的记账联、抵扣联是一定要盖章的,不然该发票对对方来说是无效发票,对方会退给你。
销货方记账联可盖可不盖,没有特别要求。

是的,本来就是你们\销售的

是呀,有你们公司的财务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