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经费支出记帐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36:55
我公司是外企代表处,记帐就是记经费支出,然后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交税的。在记帐的时候遇到2个问题,请高手帮忙解决,谢谢啦!!!
1.公司每个月交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给开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请问这个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直接入账吗?还是要要求物业公司开发票。
2.由于电话费是打折的,导致实际交的金额跟账单上不一样。也就是说账单上写的是100¥,实际只用交50元,账单就是发票。这种情况怎么记帐?

知道的老师麻烦回答的详细点,先谢过了
补充:物业公司给开的是正规收据,是税务局监制的,这样的收据也不能入账吗?
另外我知道电话费是应该以实际付的金额入账,但是这样不就与凭证上的金额不符了吗?应该怎么记帐呢?

1.水电费:物业公司拿到的是总额发票,给你公司应该有份发票复印件加一份分割单,收据只是你已经支付了该笔款项的依据。
2.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开自己的服务发票给你,而不是以收据代替。这是他们在逃税。
3.遵循财务会计13条一般原则中的其中一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我们都是按照实际付出数记账。账单(发票)100,实际付出50,以50入账。

补充回答:
1.所谓收据不能入账,是指不能入费用账(收据入账的费用税前不能扣除),但作为往来依据入账,当然是可以的。税务局监制的收据也是一样。
只有一种收据可以入费用账,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收据。如财政局给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收据。
物业公司是经营单位,应该是发票。
2.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以实际金额入账。在发票报销单上写明:实际付50元

1、物管费等物业公司是应当开具发票入账的,不能用收据入账。
2、电话费的帐单也不能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也是要用发票。凭帐单到电信局的服务厅打印发票就是了,那里会根据你实际交的电话费出具发票的。
如果是税务局监制的收据,就属于合法凭证,可以入账。但物业管理有专门的收据而不是发票,我还是首次听到。
另外,电话费据实入账也没问题,关键是补一张金额一样的发票。

1、复印一下物业公司的统一缴费发票。
2、账单不能代替发票,要求按实际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