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扣押工资,是否是触犯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44:16
我在一个广告公司上班,一个月了,老板没提过工资,当初讲一个星期试用期过后会算钱,但是我现在要离开不想做了,她就说他们这边工人都是要压一个月的工资,就是说做2个月才有1个月的钱拿,但是当初她并没有讲过,因为没有见过这样的公司,而且她不许我走,要求等她招到新人合适我才能走,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我应该找哪里去解决这个事情

一楼的朋友说的错了,单位扣押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而且你上面说刚开始去上班要一个星期试用期过后才会给工资,虽然说有些小公司都会这样,但是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做一天就要结算一天的工资。
你现在还是在试用期吗,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可以辞职,转正后提前一个月不管他们有没有招到人都可以走。
员工辞职后须与当天结算工资或者按照发薪日期或发薪周期结算。一般情况下,超过两个月才结算工资是不可以的。建议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诉。

单位扣押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而且你上面说刚开始去上班要一个星期试用期过后才会给工资,虽然说有些小公司都会这样,但是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做一天就要结算一天的工资。

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协商,如果老板不给,你立刻打110,民警没有到,他估计就把钱给你发了,都没有必要去申请劳动仲裁,试一下。

当然,给他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