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房子转卖,多长期限可以脱离法律追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10:09
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带着小孩出走,留下空房子{买这房子时首付是向别人借的,妻子没上班,整天在家搓麻将,没为房子付过一分钱},丈夫把房子转卖了}女方要求把房子卖了现金平分,男方气愤,偷偷转卖了,妻子知道后也无动静,{房子是按揭的,卖价平分相当于男方要借钱还房款,而女方只拿房子卖以后的现金的一半},如果男方想早点结束这段婚姻,又不想太吃亏,至少要等到房子转卖多久后提离婚比较好?是一年还是几年还是十几年?

不管多久都一样。

1.首先你们要离婚的话很容易。由于感情破裂,双方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离婚了。如果妻子不同意,那么依照婚姻法,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2年的,如果提起离婚之诉,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这里财产分割的话跟你卖完房子多少年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卖方得的钱是夫妻共同所有,买房所负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再过多少年这个性质是不会变的。在离婚时是把卖房钱偿还债务后余下部分再进行分割。所以男方是不会吃这个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