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的两难,辩论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42:21
正方:应该对别人展现自己的本来面貌.
反方:应该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我是正方.
如果有故事请简写,资料越详细越好.

应该努力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最重要

首先:人无完人,人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如果自己不知道或不注意自己的弱点,那么随意的把"自己的本来面貌"展示给别人,想象一下会是什么结果?

第二:请正方辩友注意:我们的辩论的主题不应该是坏人要留给人家什么印象.这里我们只讨论正常的人际交往,努力给别人留下好印象并不等同于掩盖自己的缺点,第一条我已说过:对自己的缺点要有认识并努力改正,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要注意的是除个人缺点以外的其它方面:包括个人的一些习惯:如在公共场所撇开大腿的坐姿,在自己家里你怎么坐都行,但在你办公室当着众同事这样坐,想想给人的印象如何?另外一些生理动作,如擤鼻涕,放屁等等,都是正常的,但你当众去做,就不合适了吧?

第三.人的素养是要有克制力而不是自由,第二条的一些例子已充分说明这一点,还有数不清的此类事情,处处考虑公众的感受,真正的本事是在在平平凡凡的工作和生活中体现.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受大家喜欢的人.而大家肯定不喜欢大大例例在公众面前想说啥就说啥想干啥就干啥处处展现自己不顾别人的感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