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三轮车过分收价格 算不算轻犯消费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20:22
每当匆忙得乘坐人力或电动三轮车一时忘了讲价时,他们也不提,管自各儿拼命拉客骑车,当到达目的地时车主就借机向乘客要高价。一小段的路程要比平时高俩倍或俩倍以上,甚至言语野蛮,楚楚鄙人,态度十分差。这样他们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力??这样合理吗???他们用体力赚钱是很辛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无须用这种方法赚钱吧!?这样是说他们赚钱有窍门啊?还是说他们素质低呢?

价格过高,这是市场行为,市场配置资源,能自动调节供求平衡,一般来说政府无权管理。

由国家规定商品买卖的最高价格,允许企业向下浮动,一般下面物品价格管制:
限制市场零售商品价格上涨,如对猪肉、鸡蛋、大路菜规定最高限价;对进口商品实行最高限价,防止其商品价格过高,刺激国内暴涨;对边远地区食盐、火柴、煤油等等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由此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补贴。

如果你觉得任何收费个人公司或机构组织收费不合适,你都可以去工商局下属的清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他,如果你觉得收费太离谱而且态度极其嚣张你可以直接报警,告他诈骗或敲诈
我想你自己也不想为了几块钱而跑下机关部门,他们也不一定办得让你满意,还是问清价格再上车吧

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作为参考,如果高于此标准,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