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管理中,当原材料可直接销售时,采购时要进行“原材料”和“贸易品”的区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14:45
ERP管理中,如果同一原材料有可能参与生产,也有可能参与销售,那必须要分开库存管理吗?如果不分2个物料对象管理,会有哪些问题?

希望有行业经验的朋友参与讨论。
因为该物料(如果不分是原材料还是贸易品,只能称为物料)做为原材料时,是需要参与到BOM清单中,同时计算MRP时也是要对库存进行统计的,如果不分开,则只能将该物料的“原材料需求量”和“贸易品需求量”打统帐。

另外,在核算销售成本时会不会导致不准确?

库存中的物料好像也就只能按移动加权平均的方式来计算库存单价。

PS: 我总觉得应该分开处理,销售、生产、采购、盘点都应该分2个物料处理,但又想不出不分开会有什么问题。

可以放在一起,也可以分开,放在一起在出库时要注明用途。分开放则可以省去这个步骤

可以不分开,如果有占用功能的话!
例如生产需要这个物料1000个,那么库存虽然有1200,但是可用库存就是200生产占用了1000,如果订单开出了200,那么可用库存就为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