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理赔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18:47
我开车把别人的车碰了,交通队我全责,物价局定损对方车3700,我的车1300,而保险公司估损对方车才1400!这怎么办?
对方坚持要求索赔3700。

你说的是保险公司估损1400,请注意,只是估损!而不是定损!估损只是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根据现场肇事车辆的覆盖件以及肉眼能辨别出的损失,而给出的一个大概的损失金额,次金额仅作为查勘人员反馈信息以及书面查勘报告之用。

保险公司最后会出具一份正式的书面的车辆定损单给你,而定损单上面的金额就是保险公司最终确认的金额。

物价局的定损价格与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价格之间的区别在于,物价局的定损单具有法律效益,而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往往更加准确。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会以物价局的价格为准。

这种定损很不正常,找当时警察咨询,问双方定损都执行什么标准,不性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目前这种事情很多,不要怕麻烦,民事诉讼50元钱立案!

你把别人的车撞了这跟物价局是没有关系的。按照保险公司说的办,他们会将对方的车交到专门的维修厂,你只要盯着保险公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