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后的借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47:04
我家一亲戚于97年借走我5000元,写有借条,上面承诺3年内归还。结果还款时间到了他说拿不出来,我们也没逼他。但后来他经济条件好了仍不提还钱之事。
如今已过11年,如果按银行利率算,他应该还我多少钱?那张借条是否还有法律作用?

1.超过诉讼时效了,该债务现在为自然债务,法院不会支持你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
2.借款当时如未约定利息的,则为无息借贷。不能主张利息。
3.现在想对方还款,要么出于对方自愿,要么想其他方法更新债务。如使对方明确作出还钱的承诺。

已经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了(2年)

你请求偿还多少是你的事情 法院支持多少又是另外一回事

现在还钱不还钱不是法律问题 是亲戚之间的道德和面子问题了 这个用法律是解决不了的

1楼所说完全有用 但是你亲戚上不上这个当 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在两年内双方没有任何的有关于借款还款的意思表示,那么就已经没有了诉讼时效,但如果你的亲戚不知道诉讼时效一说,又承诺了还钱,诉讼时效又会重新计算。

1、诉讼时效已过。
2、你得想办法让他再写一个书面的东西,否则,想赢官司和登天差不多。
3、利息按银行同期货款利息计算。

已经过期了,但你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达成让你亲戚还钱的许诺,然后在主张!

借条是否有效,要看你们这几年追讨的情况。在我国一般的民事诉讼期限是2年,也就是97年后的3年期限到后(2000年起后2年)2002年,你是否向亲戚追讨过欠款,然后这么多年来是否一直都有陆续的追讨过,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他还承认,那借条自然有效,就可以提起诉讼了。

具体还你多少钱,这我还真不知道,也不知道当年你们是怎么协商利息支付方式的,但如果你要主张自己的利息,具体的利息,按各年度国家的银行贷款利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