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能不能有高强度的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01:56
我现在在一家国企上班,今年才签订的合同,我们的合同上表明我们是见习,我想知道下在见习期我是不是不需要做高强度的工作啊?我所在的企业大幅度裁员,把一线干活的工人都裁掉了大半,要求我顶岗,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而且劳动强度很大(上班时我几乎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他们这么做是否正确,我可不可以拒绝执行?谢谢
麻烦,给点具体的内容,一两个字让我很难办啊

如果你这个“实习期”不是在校生的实习,而是应聘后单位和你约定的“实习”,那么这个期间属于“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你对加班报酬和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即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你加班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